宝丰能源11月4日公告,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目前,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已经通过自有和自筹资金基本建设完成。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此前发布的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宝丰投资建设“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40万吨/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