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18日通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李鸿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鸿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组织意识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晋煤集团总医院违规改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煤炭运销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鸿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鸿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